唐代“探春宴”與“裙幄宴”

唐代“探春宴”與“裙幄宴”

唐代“探春宴”與“裙幄宴”

“探春宴”與“裙幄宴”是唐代開元至天寶年間仕女們經常舉辦的兩種野外設宴聚餐活動。一般選擇在野外風景秀麗的地方,人們既可欣賞自然美景,滿足審美需求,又可品嘗美味佳肴,滿足食慾。

“探春宴”的參加者多是官宦及富豪之家的年輕婦女。據《開元天寶遺事》記載,該宴在每年農曆正月十五后的“立春”與“雨水”二節氣之間舉行。此時萬物復蘇,達官貴人家的女子們相約做伴,由家人用馬車載帳幕、餐具、酒器及食品等,到郊外游宴。首先踏青散步遊玩,吮吸清新的空氣,沐浴和煦的春風,觀賞秀麗的山水;然後選擇合適的地點,搭起帳幕,擺設酒肴,一面行令品春(在唐代,“春”含有二重意義:一是指一般意義的春季;二是指酒。故稱飲酒為“飲春”,稱品嘗美酒為“品春”),一面圍繞“春”字進行猜謎、講故事,作詩聯句等娛樂活動,至日暮方歸。

每年三月,皇家的曲江園林(位於今西安市東南郊的曲江村)也對外向士、庶開放,供人們游賞設宴。如“探春宴”,女子們到此游宴先是“斗花”,然後設“裙幄宴”。

所謂“斗花”,就是青年女子們在遊園時,比賽誰配戴的鮮花名貴、美麗。長安富家女子為了在斗花中顯勝,不惜重金爭購各種名貴花卉。當時名花十分昂貴,非一般民眾所能買起,遊園時,女子們“爭攀柳絲千千手,間插紅花萬萬頭”,成群結隊地穿梭於曲江園林間,爭奇鬥豔。當時場景可謂人流潮湧,樂聲蕩漾,盛況空前。

遊玩到一定的時間,她們便選擇適當的地方,以草地為席,四周插上竹竿,再將裙子連結起來掛於竹竿,便是臨時的飲宴幕帳,女子們在其中設宴聚餐。時人稱之為“裙幄宴。”類似於現在的公園野餐。

“探春宴”與“裙幄宴”參加者均為女性,雅緻有趣,這一點有別於其它飲宴;飲宴地點設於野外,可使平時蜇居閨門的女子們一消往日的鬱悶心情;女性聚集飲酒,反映了當時社會倫理對婦女們的一種寬容態度。

為使游宴興味更濃,婦女們非常考究菜肴的色、香、味、型、並追求在餐具、酒器及食盒上有所創新。因此,“探春宴”與“裙幄宴”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古代烹調技藝、食具造型的發展,並豐富了飲食品種,成為我國飲食生活史上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,同時也折射出唐代城市經濟呈現出空前的繁榮景象。

來自:中國經濟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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