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帶
五代·王定保《唐摭言》卷四《節操》;“裴晉公(裴度)質狀渺小,相不入貴……公時造之(相面人)問命,相者曰:“……若不至貴,即當餓死……””后偶游香山封,抬得一婦人所遺失的一緹繒,內有玉帶二條,犀帶一條,價值千緡。度等人不見來尋,明日攜帶寺中,復等失主認領。果見昨日婦人來,自言所失之物是為贖父罪,準備賄賂津要的。“度撫然,復詰其物色,因而授之。”
唐人裴度其貌不揚,面有縱理紋入口,相者說不主大貴,便致餓死溝渠。一次,他於寺廟中,拾到幾條寶帶,便在那裡等候失者,不見有認領者。翌日,他復到寺中等候,有一婦人張惶來尋失物,裴度便將寶帶還給她。相者再見他時,說他積下陰德,前程萬里。后因以“還帶”為行善積德有報的典故 。
明·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卷五:“古人見金不取,拾帶重還。”
又《醒世恆言》卷十八:“還帶曾消縱理紋,返金種得桂枝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