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誤讀"千年的史實:杜甫"草堂"豪宅
杜甫草堂碑亭
陶淵明故事圖(局部)
明代陳洪綬繪
陶淵明紀念館“清風高節”牌坊
杜甫
草堂
河南鞏義杜甫墓園
房子問題關係到人們能否安居樂業,因而古往今來一直備受關注。在中國歷史上,名人置業的軼事頗多,其中影響最大的有兩個人:一位是東晉的陶淵明,另一位是唐朝的杜甫。前者住到了“世外桃源”,為後人羨慕嫉妒恨;後者在成都建了一處“草堂”,成了買不起房的象徵。其實,這是兩個被我們“誤讀”了千年的史實。
陶淵明為啥“不為五斗米折腰”竟還在官場混了13年?
陶淵明(公元365年-427年),又名潛,字元亮,號五柳先生,潯陽柴桑(今江西九江西南)人。據《晉書·淵明傳》記載,他年輕時一度出仕,做過江州祭酒、鎮軍參軍、彭澤令等小官,在41歲時掛印去職,隱居於廬山腳下,躬耕田園,飲酒賦詩,終老一生。
因此,陶淵明一直被後人視為超凡脫俗的代表。
從上述這段生平簡歷上看,陶淵明的人生和仕途似乎很失敗。陶淵明的家世顯赫,且相當有才,“少懷高尚,博學善屬文”,本應該有一個很好的前程。他在29歲時便出仕當官了,但他沒有干幾天就“不堪官吏職”回家了。實際上,他是覺得當“公務員”勞心又勞神,還不如回家種地曬太陽。
此後,陶淵明還有幾次出仕的機會和經歷,但他終究沒有當上大官,最有實權的職位是最後的彭澤(今江西彭澤)令。在這個位置上,本應該是繼續晉陞的極好台階,可陶淵明卻沒有抓住就又離職了。
陶淵明的具體辭職時間在義熙元年(公元405年),在蕭統主編的《陶淵明傳》中有這樣的記述:“歲終,會郡遣督郵至。縣吏請曰:“應束帶見之。”淵明嘆曰:“我豈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!”即日解綬去職,賦《歸去來》。”
陶淵明在東晉官場上前後混了13年,最後落下辭職回家的結局,令人搖頭。如果他真的不想當官,也不會起起伏伏在官場混這麼長時間吧。為何他的仕途難有起色?表面上是其清高,其實是混不下去了。
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,“上班”自然也要遵守相應的規矩。穿戴整齊去見上司即所謂“應束帶見之”,難道還用人家提醒?可見陶淵明平時太隨便了,別人好心提醒,他卻很不高興。
從這事上,不難看出陶淵明性格上的缺陷。連儀錶儀容都不注意,隨性而為,這種性格的人談何當個好官?
不過,大凡文人都死要面子活受罪,即便失敗了也要找個漂亮的理由,陶淵明或許正是這樣。混不下去了說自己是不想同流合污,這種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,至今仍被許多混不下去的人掛在嘴上。
陶淵明是買不起城裡的房還是真想住到世外桃源?
上面敘述一通陶淵明官場事迹,目的是為了下面的分析——陶淵明選擇去“世外桃源”的真正原因。
從史料上看,陶淵明系出名門,曾祖父陶侃是東晉的開國重臣,官至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大司馬;陶淵明的祖父則做過武昌太守,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。陶淵明處於東晉“官二代”這個群體,雖然後來家道中落,但畢竟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陶家仍然有房有田。
但陶淵明除了不會當官,還不會理財,辭職回家后沒有了工資(五斗米),一大家子要吃要喝,日常開銷很大,生活上便逐漸困難起來。面對這種家境,死要面子的陶淵明,與在官場時一樣,選擇了逃避現實的辦法,帶着一家老小,離開了祖輩置下的“富人區”,到熟人看不見的廬山腳下,過起了簡單的日子,即所謂“歸隱”。其《歸園田居·種豆南山下》是這樣寫的:“種豆南山下,草盛豆苗稀。晨興理荒穢,帶月荷鋤歸。道狹草木長,夕露沾我衣。衣沾不足惜,但使願無違。”
歸隱之初,陶淵明尚有“方宅十餘畝,草屋八九間”,其時其心態還算輕鬆,詩中也寫出了一份怡然自得和浪漫。可遺憾的是,這處“世外桃源”在他歸隱后的第三年,即義熙四年(公元408年),一把大火將其房子燒毀了。
陶淵明可憐得連個睡覺的地方都沒有,一家人只能寄住在一條破船上,度過初秋。試想,在這種情況下,陶淵明還能有經濟實力到“城裡”買房子?在這種情況下,他不得不又將家搬遷至“世外桃源”中的另一地方“南村”。
至此,陶淵明真的與世隔絕,活在精神世界中的世外桃源,借酒抒情,寄託信念:“結廬在人境,而無車馬喧。問君何能爾,心遠地自偏。採菊東籬下,悠然見南山。山氣日夕佳,飛鳥相與還。此中有真意,欲辨已忘言。”
看來,陶淵明最後選擇從官場辭職、“不為五斗米折腰”,便註定他只能去“沒人的地方”生活。其所謂的“清風高節”形象,不過是我們後人的拔高和想象。
杜甫蓋“草堂”為啥地皮花木分文未花?
杜甫生活於公元712年-770年,是盛唐時期詩人,其名言是“安得廣廈千萬間,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”。這句話,成了杜甫憂國憂民的標籤,帶給了他一頂現實主義風格的“詩聖”桂冠。
筆者曾去杜甫的出生地河南鞏縣、安葬的墓園和生活過的成都草堂看過。每處看罷,心裡都會想:杜甫家裡當年真的窮得只能住破草房?杜甫曾在長安呆了10年,與今天許多“北漂”一樣,杜甫也想在京城混出個模樣來,也想當大官、發大財。於是,他選擇當“西漂族”,來到長安(今陝西西安)打拚。
但杜甫運氣不好,只做過小官。據《舊唐書·杜甫傳》記載,因為有才、敢說,杜甫曾在“唐中央部委”工作過——任左拾遺,後人稱他為“杜拾遺”就是這原因。“拾遺”是幹什麼的,說白了就是給皇帝和朝政提意見、挑毛病的閑差,很多情況下就是個擺設,可杜甫還真以為自己是個官,直言進諫,結果惹怒了唐肅宗李亨被貶華州(今陝西華縣)。
唐肅宗乾元二年(公元759年)年底,杜甫來到了成都,做節度使參謀,住在西郊外浣花溪寺里。杜甫在寺里沒住多久,便打起了建私宅的主意。在唐朝,尚沒有今天搞房產開發的概念,地皮也不值錢,所以次年春杜甫便在城西七里、風景不錯的浣花溪畔,找到了一塊荒地開始建房。
杜甫先是開闢了一畝大的地方,在一株大樹下建了一間茅屋,這就是以後成都草堂的雛形。能自己找地皮建房,不論在古代還是現代,沒有一定的經濟來源和社會關係,誰敢想?果然,杜甫蓋房的消息甫一傳出,他在朝中做官的高適、嚴武等朋友便伸出了援助之手。他的表弟王十五來看望他時,還送來了蓋房資金,“憂我營茅棟,攜錢過野橋。”
蓋房子的同時,杜甫又向各處朋友求供果木樹苗,清單如下——
向蕭實要100根桃樹苗:“奉乞桃栽一百根,春前為送浣花村。”(《肖八明府實處覓桃栽》)
向曾做過綿竹令的韋續索取綿竹縣的綿竹:“華軒藹藹他年到,綿竹亭亭出縣高。江上舍前無此物,幸分蒼翠拂波濤。”(《從韋二明府續處覓綿竹》)
向何邕要蜀中的榿樹苗。
向果園坊園主徐卿索求果花苗:“草堂少花今欲栽,不問綠李與黃梅。”(《詣徐卿覓果栽》)
向韋班要松樹苗:“落落出群非櫸柳,青青不朽豈楊梅。欲存老蓋千年意,為覓霜根數寸栽。”(《憑韋少府班覓松樹子栽》)
顯然,杜甫蓋房子不只地皮沒有花錢,連美化環境的花草樹木也不用掏錢去買,都是他人提供的。
“有竹一頃”“喬木參天”的杜甫草堂是破茅草屋還是豪宅別墅?
讀者可以想一想,如果杜甫蓋的真是普通農家草房,和今天大家在成都公園內看到的那樣,需要如此興師動眾、大動干戈嗎?有必要向各路朋友要這要那、驚動一大圈人嗎?果木花草,野外多着呢,找點來栽栽就行了。
由此可以推斷,杜甫當年蓋的並不是普通的房子,而應是豪宅或是別墅級建築。這並非憑空猜測,而是有杜甫自己的詩為證:“背郭堂成蔭白茅,緣江路熟俯青郊。榿林礙日吟風葉,籠竹和煙滴露梢。”詩中所寫的宅院,能是簡簡單單的“草堂”、破房子嗎?
接下來,杜甫又不斷擴大“別墅區”,在廣泛種植桃樹后,草堂由一畝增至五畝;桃林建成后,又營建了竹林、榿林。而且,杜甫在《憑何邕覓榿林栽》詩中給出了具體數據:“飽聞榿木三年大,與致溪邊十畝陰”。也就是說,榿木林的佔地有十畝之大。那麼竹林又佔地多大?一頃(百畝)之廣。《杜鵑》詩中說得更直白:“我昔游錦城,結廬錦水邊;有竹一頃余,喬木上參天。”這樣的地方能是一般窮人住的?算不算別墅?這恐怕比陶淵明的“世外桃源”更令人神往吧!
對草堂的工程質量,已故歷史學家郭沫若曾作過考證,他在《李白與杜甫》一書中認為,杜甫草堂的茅草應有三重,這表明屋頂曾翻修過兩次:“一般地說來,一重約有四五寸厚,三重便有一尺多厚。這樣的茅屋是冬暖夏涼,有時候比起瓦房來還要講究。”
由此可見,杜甫當時的生活和經濟狀況並不糟糕,他的“貧窮”實是後人對他當時生存狀況的誤會。其《茅屋為秋風所破歌》一詩中所謂“床頭屋漏無干處,雨腳如麻未斷絕”,乃是房頂被大風刮壞后的寫實,可我們卻誤以為他當年的生活很悲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