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媵賤女
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上》:“昔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,為之飾裝,從衣文(衣文,穿著有文彩的華麗衣裳)之媵(音Ying[四聲],古化陪嫁的人,這裡指女妾)七十人。至晉,晉人愛其妾而殘公女.此可謂善嫁妾,而未可謂善嫁女也,”
這是韓非借田鳩(一作田休,齊人,是傳墨子 學說的人)之口回答楚王所提出的問題。所舉“秦伯嫁女“一例,與“買核還珠”一起說明一種辦事的道理,即切勿懷文忘用,甚至以文害用.后以此比喻辦事情捨本逐末,本末倒置。
南朝。梁江淹《為到公曹詣競陵公箋》,”合羞秦媵,志慮楚犢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