蛇年寶寶起名用字禁忌

蛇年寶寶起名用字禁忌

蛇年寶寶起名用字禁忌

一、忌用“醜陋”字起名

“醜陋”是“精美”的對立面,我們要起的是“美名”,當然要忌用表達“醜陋”意思的字詞。由於不科學、不明白的陳規陋習和落後意識的影響,用“醜陋”字取名,在我國由來已久,並且流傳至今,這是需要認真革新的。用“醜陋”字取名,有以下幾種表現:

1、用“豬狗”之類命名

豬狗是醜、髒而又常用來表示下賤的家畜。有的地方罵人時說:某某連豬狗都不如,可見豬狗是醜陋物的代表。可是有些地方卻以“豬狗”作人名,這顯然是受“賤名長命”落後意識的影響。這種做法是對主人的極大不尊,也是對人名文化的玷污,是應當堅決掃除的。如現代人仍有寧豬狗、郭狗狗、趙阿狗以及周驢狗、賈毛猴之類的名字,這與當今講文明、愛美的社會風尚極不協調。

2、用“醜陋”的事物或現象命名

用令人厭惡的毛蟲命名。如甘蠅、湯蠖、張蠔、梅蟲兒等。

用令人不快的動物命名。如董狐、貓頭鷹一類的凶鳥。

用令人不快的現象命名。如牛牢、樊籬。樊籬指鳥籠子,比喻不自由的境地。

二、忌用“凶壞”字起名

凡是表現“兇惡”而又對人類有害的東西,都應歸於“凶”、“壞”的範疇。“凶”與“壞”是人們的冤家對頭,我們應當千方百計剷除它,戰勝它。用這類字詞命名,是違背人們的意願的,是一種悖謬行為,應當終止。

過去用“凶”、“壞”字取名,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:一是用“病疫”字取名,如范痤、宿瘤女以及王傴、陳橐等。這些名字不僅表明了身體的病態,而且造成了精神的壓力,使人難得開心一笑。掃除這類名字,減輕身體欠佳者的心理負擔,提高他們戰勝疾病的信心和勇氣,這才是應有的人道主義態度。二是用“凶 禍”字取名,加元兇、朱邪、郭老虎、 許赤虎、王羆、李劫夫、洪水、烏雲、黃天等。這類名字,有的是“洪水”、“猛獸”,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與安全,是人類的大敵;有的大難不死的倖存者,對災禍心有餘悸;有的則有直接以“凶”、“邪”的面貌出現,原意似乎是“以凶對凶、以邪治邪”,但無意間又給人們的心靈帶來了陰影,令人擔心受怕,難以安生。在 科學技術日趨先進的現代社會裡,儘管人們的安全感已經提高了、增強了,但這類名字的存在,給人們帶來的總是不安與不快,而決不會有絲毫的安樂與歡樂。

三、忌用“惡劣”字起名

這裡的“惡劣”字包括兩層意思,一是指品行方面的,二是指“惡劣”後果的。用這兩種意思起名,都會給正直、善良的人們造成反感,因而是不可取 的。如豎刁、刁協(邪、唐狡、狂狡、熊疑、趙奢、田橫、吳賤安、李混子等,是用“惡劣”的品行字命名。這樣的名字,有的令人望而生“畏”,不敢接近;有的 令人見而設小心“上當”;有的令人望而生“卑”,一種“卑視”、瞧不起的情緒頓時興起。這些情感,對於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都是不利的。對“人名”的這 些感受,自然會影響到對“主人”的態度。因此,這類人名在社會實踐中發揮著消極的作用,而無積極的效果,應當廢止。表示後果“惡劣”的名字,如崔夭、陳 完、閔損、趙衰、楊棄、普窮、葉光、田蕪、營終、寒貧、周公卒、孔翁歸、國歸父、郭則沉、陳大悲、熊負羈、畢祖朽等。這些名字,有的以死而終,令人沮喪; 有的“衰”、“沉”,情緒低落。這些名字,容易給人造成頹喪感、壓抑感、失落感,而毫無生氣和鼓舞向上的力量,所以也是不可取的。應當說明的是,這些名字 中有的含有幾種意義,上述分析僅取其一。如周公卒,起名的本意可能是願作周公帳下的一名小卒。但“卒”的另一義為“死亡”,從這個角度講,周公卒就是詛咒周公早日死亡。同樣,孔翁歸、國歸父的“歸”,也有“歸天”。“歸陰”即死去的意思,與周公卒一個類型。總之,不管用哪種形式的“惡劣”字取名,都是消極的、有害的,都應當歸入清掃之列。

四、忌用“嫌疑”字起名

所謂“嫌疑”字,是指人們特別敏感的一些字,烏龜、王八、禿、驢、醋、酸、臭、綠巾等。名字中直接用這類字的幾乎沒有,但是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偶爾仍有出現,這也是應當避免的。如吳(烏)金貴(龜)、王霸(八)業、呂(綠)金(巾)榮、項尚(上)圖(禿)、班之侶(驢)等。這裡要說明的是,古人的名字中用“龜”的不少,如唐代的李龜年,唐代的陸龜蒙,宋代詩人陸游,晚年以龜堂為號,還寫了不少“龜堂”詩。這是因為古今對“龜”的看法大不相同。古 人把“龜”列入“四靈”(龍鳳麟龜)之一,認為龜來自天上,知人情吉凶,又是長壽的動物,所以用龜占卜, 以龜命名,視龜為寶。後來對龜的逐漸淡化、消解。從元代開始,人們發現龜不能交配,所以稱外淫之妻的丈夫為烏龜,明代則有“縮頭龜”、“龜奴”、“龜公” 等罵人話流行。近代則把“烏龜”連用,成為社會敗類、渣滓、壞人的代稱。因此,現代人將“龜”以及有牽連的字列入“嫌疑”,諱莫如深,當然就成了取名之忌。

還有一類“嫌疑”字,起名時應當迴避。那就是諸多不吉祥的字詞。如“刀槍擊殺”類:刀、槍、擊、殺、滅、傷、刺、斬、喪、降、伏、垮、敗、刑、 罰等;“污穢塵垢”類;污、濁、穢、垢 、塵、埃、垃、圾、渣滓、灰燼、血腥、骯髒、腐朽等;“鬼怪妖魔”類:鬼、怪、妖、魔、猙、獰、狡、詐、狠、毒、殘、酷等;“黑暗恐怖”類:黑、暗、陰、 沉、昏、冥、獄、牢、關、押、網、卡、陷、墮、墳、漆、夜、恐、怖等;“困擾坎坷”類:困、擾、艱、難、糾、葛、坑灣、曲、折、坎、坷、壓、抑、損、挫 等。其他還有疾病類、災禍類、咒詛類、失落類等多種不吉祥的字詞,都不宜於用來命名。但是,這些一般人認為不吉祥的字詞,並非絕對不能用。如果用的巧妙, 也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。如尚方劍、戈戰妖、閽震冥、廉滌塵等,都是有積極意義的好名字。

五、忌用“傷殘”字起名

算命網提示身體受了傷或留有殘疾,是件痛苦的事情。用“傷殘”的遺症起名,等於揭人的傷疤,這樣做是不道德的。如果以傷殘字起名,呼喚者與主人都會產生不愉快的感覺。所以,應當禁用傷殘起名。但是,用傷殘字取名的現象卻古今皆有。戰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原名孫賓,因受刑去掉了膝蓋骨(即臏骨,也寫作賓骨),後改名為孫臏。金朝有個人身上長滿瘍瘡,即取名牙吾塔(即女真語“瘍瘡”)。近代書畫家、纂刻家吳昌碩,由於晚年雙耳失聰,故自稱“大聾”。

現代詩人,愛國志士蘇郁文,由於抨擊袁世凱的竊國行徑,慘遭迫害至雙目失明。他忿然自號“眇公”,以示對迫害者的控訴。以上都是用“傷殘”字命名的例子,但各自的情況及用意不 盡相同。孫臏以“臏”為名,是為了銘記龐涓的罪行,並發憤以雪恥。這不是他人強加給他的,而是自己選定的,因而不存在不仁道的問題。金代的牙吾塔,以病殘為名,是不仁道的。吳昌碩晚年自稱“大聾”,這是一種“自稱”,不是“別號”,更不是名字,嚴格說來不算以“傷殘”字取名。蘇郁文自號“眇公”,從情節上 看與孫臏取名有些相似;但“眇公”是“別號”不是名字,號與名是有區別的。對以上情況應當這樣看:給未成年的人起名,忌用“傷殘”字,以免傷害主人的心 靈;成年人自己起名,除有所寄托、另有深意者外,不宜用“傷殘”字詞,以免引起讀者的不快;給別人起綽號,更不應以生理缺陷為話柄,用“傷殘”字刺激主 人。對身體傷殘者,應給予體貼和關懷讓他們感受到社會的溫暖。忌用“傷殘”字起名,就是說在起名時也要發揚這種人道主義精神。

六、忌用“賺人”字起名

所謂“賺人”,即指賺人的便宜。名字是用來呼喚的,有些詞語用作名字,甲呼喚,乙應答,在一呼一應中乙就賺了甲的便宜。這樣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者造成心理障礙,影響正常的社會交往,取名時應迴避這類詞語。

容易造成“賺人”效果的詞語主要有兩類,一類是用於尊長的稱謂詞,如父、叔、翁、公、老、伯、祖、宗、姑、娘、母、奶、婆等。用這些詞命名的如家父、文叔、誠伯、史翁、記公、阿老、鄭光祖、列宗、李發姑、張玉娘、雲四婆等。這些名字,如果呼應,就有“賺人”之賺。另一類是用於表示官銜、職稱及尊稱的詞語,如相(丞相)、尹、令、公、侯、總理、部長、科長、師長、連長、政委、教授、高工、專家、 明星、經理、先生等。用這些詞及諧音詞取名的有魏相、伊尹、袁於公、龐德公、張侯、宋行長、陳獻章(縣長)、何憲章(縣長)、傅正(政)委、駱指揮、高 干、王大仁(人)、謝大夫等。這些名字在呼喚中容易造成誤解,在誤解中使主人不自願地沾了便宜,同時在誤解中可能產生不良後果。

起名時應考慮周密,要避免可能產生“賺人”後果的詞語進入名字。這裡還應說明一點,“父、甫、叔、伯、公、翁、侯”等字,都曾是古代男子取名命名的美辭,那時用這類字起名,不存在“賺人”問題,後來這些字的意義和用法起了變化,才出現這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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