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貪為寶 四字成語 成語故事
【注音】bùtānwébǎo
【成語故事】春秋時期,宋國有人在開鑿石料時發現一塊寶玉,請人鑒定是寶石,就抬到都城獻給大臣子罕,子罕說如果給我,我們都失去了寶,我以不貪為寶。於是命人打磨寶玉到市場上賣掉,把錢交給宋人,派人護送他回家。
【典故】我以不貪為寶,爾以玉為寶,若以與我,皆喪寶也。 春秋·魯·左丘明《左傳·襄公十五年》
【解釋】表示以不貪為可貴、崇高,也表示廉潔奉公。
【用法】作賓語、定語;指人廉潔
【近義詞】廉潔奉公
【相反詞】貪污腐化
【示例】共產黨人應以不貪為寶,才能服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