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門逐兔 四字成語 成語故事
【拼音】dōngménzhútù
【成語故事】秦朝末年,丞相李斯被誣以謀反的罪名入獄,秦二世派宦官趙高去審理他的案子。趙高本來與李斯有仇,便乘機把他的家族和賓客全部抓了起來,屈打成招被判死刑,李斯十分後悔從政,在被行刑前對次子說多想與他牽着黃狗到上蔡東門外去獵兔子。
【典故】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豈可得乎! 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載: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,論腰斬咸陽市。臨刑謂其中子曰
【釋義】用以作為為官遭禍,抽身悔遲之典。同“東門黃犬”。
【用法】作賓語、定語;指人後悔
【相近詞】東門黃犬
【成語舉例】南海騎麟真漫浪,東門逐兔枉悲酸。 清·錢謙益《次韻何慈公歲暮感事》之二